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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

是吃素的。

    所以,乐云第一次开始使用现场乐队了。

    “吉他,吉他主声!”

    长发的吉他手梦迪抬头:“啊,乐老师。”

    “别老师……”乐云:“你在演出的时候,站在我旁边弹,没问题吧?”

    “没问题!”

    “OK!键盘!”

    键盘手:“我不会也要上去吧?”

    “不是,你弹得有问题,你看着,我弹一遍。”

    乐云一点点修正乐队的声音。

    陈宇到了现场,乐云捏着话筒:“宇哥你等一下,我这儿还有一小段就结束了。”

    “没事儿,我听听。”

    陈宇不想参加秋季赛吗?

    当然也想,所以陈宇的歌,也是炸场歌曲,是自己的成名曲《天晴时候》。

    只不过做了新的编曲。

    乐云的乐队使用对比他来说,算是小规模。

    不过陈宇老远就听到,乐云的歌,旋律非常的高,配合唱的话,肯定是超高音歌曲。

    “阿乐,总决赛上半场就放大招啊?”

    乐云笑了一下:“先声夺人。”

    “我这儿好了,你来。”

    乐云一走,陈宇马上上台,组织他的现场编曲。

    乐云直接离开了魔都卫视,回到酒店休息。

    休息之间,乐云拿出笔记本,开始写新书。

    这些天的晚上,乐云一直在码字,所以《斗破苍天》已经写完了。

    而到年底之前,乐云不准备发大长篇了,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

    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

    这一类小说,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

    乐云思索了一下,最终选择了。

    《呐喊》。

    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

    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

    有点文绉绉的。

    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

    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

    按道理,对它评价最高的,不该那么高。

    对它评价低的,不该那么低。

    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

    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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