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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想象到自己未来的自传了(求订阅!!!)


    米国早期的富豪,多半靠机遇成功,唯有约翰·D·洛克菲勒例外。

    他并非多才多艺,但异常冷静、精明,富有远见,凭借自己独有的魄力和手段,白手起家,一步一步地建立起他那庞大的石油帝国。

    这也就是华夏国那边给洛克菲勒家族最为首要的任务。

    能够在数亿人中脱颖而出,被选拔前往米国,也是有原因的。

    在他漫长的一生中,现在的人们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有人认为他只不过是极具野心、唯利是图的企业家,也有人恭维他是个慷慨的慈善家。

    其实这些也都是为了隐藏自己真实身份的外表罢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第一代就发展的极好,成为了米国历史上第一个十亿富翁,也是米国当之无愧的石油巨子。

    在相当一段时期控制着全米国的石油资源,并创设了托拉斯企业制度,在米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也为了后续家族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开头作用。

    后续的第二代,也没有让组织上失望。

    可以说这个第一代繁育后代的能力其实都是非常不错的,并且这个第二代,也已经完全是米国人的长相了。

    只是他的内心深处知道,自己是一颗红心。

    二代的名字叫做约翰·洛克菲勒。出生于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

    其实这个小镇的名字,就能干看出来,这个就是那个时代的华夏城,唐人街,不过外界是不怎么知道的罢了。

    由于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战争。

    所以二代的父母,个性截然不同。

    母亲是个一言一行都皈依《圣经》的虔诚的基督教徒,她勤快、节俭、朴实,家教严格。

    而那个时候他的父亲,却已经变成了一个讲究实际的花花公子,他自信、好冒险,善交际,任性而又以自我为中心。

    洛克菲勒作为长子,他从父亲那里学会了讲求实际的经商之道,又从母亲那里学到了精细、节俭、守信用、一丝不苟的长处。

    父亲出外经商,一去就是几个月,家中对孩子们的教育主要由母亲承担。

    但偶尔归家的父亲也与母亲一样望子成龙,一有空就教约翰如何写商业书信,如何准确而迅速地付款,以及如何清晰地记账。

    所以在年少的时候,第二代的洛克菲勒就深知社会的现实和世道的冷酷。

    所以他常采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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