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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野狗,郑小三

    野狗没有名字,正如小镇上的穷苦人家,也没有名字一样。

    他姓郑,家里人叫他郑小三。

    但外人依旧叫他狗子。

    因为他可以像野狗一样有顽强的生命里,也可以像野狗一样被别人讨厌着,却还能活下来。

    为了活着,在镇子里乞讨是不够的。

    本地都是熟人,大部分也都很贫困,没有谁有能力给外人施舍。

    而通常有能力施舍的人,却没有这种施舍的想法。

    花天酒地的去一趟黄沙楼,他不舒坦吗?为何要救济穷人?

    所以为了活下去,就只能向外面走去。

    在漫天的黄沙之中,寻找能够让他活下去的足够食物。

    他的运气不坏,在八岁那一年,第一次独自进入沙漠,就找到了吃食。

    那是一头暴毙在风沙之中,骨瘦如柴的野狗。

    见过太多为了食物厮杀的小孩,聪明且谨慎的没有全部拖回家,而是在不远处接着沙土,薄薄的覆盖了一层。

    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找大人。

    所为的大人就是他的母亲,一位又黑又瘦,看起来还年老的女人。

    女人的男人,在小孩出生之后两年,就进入了沙漠之中,在也没有回来。

    哪里是死亡的禁区,只有成年的男人,才能有一部分活着走进去然后走出来。

    女人不可以。

    然而一个女人在这么贫苦的地方,想要养活她自己,黑油他的儿子,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

    在失去男人开始的一两个月的时间内,女人的家庭风平浪静,还能凭借着男人留下的积蓄,勉强的过活。

    可两个月一过,就有安奈不住的人,前来骚扰。

    而骚扰这种事情是不能忍让的,一旦学会了忍让,就像在人群中跌倒在也爬不起来。

    除了被人踩在脚下,踩成肉泥之外,没有第二种选择。

    女人瘦小,但为了自己的孩子,却忽然变得更加凶猛。

    在第一次用她丈夫留下的杀猪刀,断掉了前来骚扰的人的一条手臂之后。

    很长时间都很安静。

    时间本来就应该这么过过去,直到小孩成年,成为家庭新的支柱。

    然而苦难总是会找上贫穷之家。

    八岁那一年,母亲病了。

    作为母亲不敢去外面找大夫,那意味着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保护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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