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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三章 税制改革

所说的国税、地税之分!

    天子刘洵将商税、关税、房产税、矿产税全部收归国有,由财政部收取,根据朝廷的事务统一调拨使用。这部分税赋称之为上税,意思就是需要上交朝廷的税赋。

    其中矿产税每年要分出三成划拨给少府,供皇室之需。

    剩下的人头税、农业税、印花税则是归各地郡国收取、使用。这部分税赋称之为平税,意思是留下使用的赋税。

    这些税种在朝廷收入中占比很小,不过对于地方上却很是可观,基本上可以解决各地郡国的财政问题。

    同时,天子刘洵还制定了税赋的调剂制度,意思就是说贫困郡国的平税如果入不敷出,朝廷便会从财政部下拨一部分资金进行补贴。

    而一些比较富裕的郡国每年收缴的平税都会有所盈余,朝廷每年在上计完毕之后,便会从这些富裕郡国抽调盈余的十分之一,收归朝廷。

    天子刘洵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防止各地郡国发展不均衡,防止富裕之地越发繁荣,而贫苦之地日渐衰落的情况发生。

    耿寿昌这两天时间里汇合财政部的几名心腹足不出户,将天子刘洵的这份草案认真的研究了一番,最后一直认为此草案一旦实行将会对国家大有益处。

    首先,大汉帝国的税制将会非常清晰,消除了以往税制模棱两可的方面,杜绝了基层私自增加钱粮的可能性。其次,在新税制下朝廷的收税

    成本将大大降低,每年都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相当于朝廷增加了一部分收入。

    而最为重要的一点,便是普通百姓在新税制下将会得到巨大的收益,每年缴纳的赋税将普遍减少,普通的农户甚至能少交三到四成的赋税!

    普通百姓每年节省这样一笔钱财,足以让全天下为之欢动,只要经过几年的积累和发展,大汉帝国的百姓将会过上普遍富足的美好生活!

    不过耿寿昌也能清楚的意识到,新税制一旦开始实行,肯定会损害大商贾、大豪族的利益。因为新税制的初衷便是调节贫富差距,尽量让有钱人多交税,让普通百姓少交税。

    正因为如此,新税制注定将会受到普遍的抵制,推行起来势必困难重重。

    耿寿昌心中很是沉重,在率领财政部的人员完成了草案的整理、扩充之后,便急匆匆的赶到了未央宫宣室殿。

    天子刘洵首先翻阅了这份新税制的定稿,心中很是满意。

    可以说耿寿昌完全领会到了自己的意图,在这份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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