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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开征矿税

大汉对于矿产管制很严苛,特别是对铁矿和金矿,凡事民间开采铁矿、金矿,一律诛杀九族!

    而且,天下矿藏皆属大汉皇帝,所有开采矿藏的收入都是属于少府的,用于大汉皇室的开支用度,可以说矿藏的收入完全是大汉天子的“私房钱”!

    此时,天子刘洵直接将这份“肥肉”拿了出来,允许天下人与大汉天子分而食之,也不怪众人如此吃惊了。

    少府卿霍利当即表示反对,大声说道:“天家!如果允许天下万民开采矿藏,那些门阀士族、豪强列侯就可以趁机敛财,并且聚集矿徒,假以时日必成朝廷之大患!”

    其实少府卿霍利的态度,天子刘洵心中早有预料,这种想法后世历朝历代都出现过。

    就拿后世对于矿禁最为严格的满清来说,就因为担心开矿会让汉人聚集、串联,并且会让汉人暴富,所以对于开矿禁之事始终保持反对的态度。

    可是到了满清中后期的时候,满清政府面对人口增长的压力,以及财政收入锐减的局面,才不得不半推半就的开放了矿禁。

    天子刘洵还记得自己在后世的一本地方志中看过一段记录:满清在摆脱传统的矿禁政策的禁锢后,各地的矿业得到迅速发展。从乾隆十年至乾隆三十九年,经满清奴酋批准开采的大矿就有四十多个。四川、云南、广东、广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陕西、山东、山西、直隶、蒙古、新疆、东北等地均有矿厂。

    而为了鼓励滇铜的开采及冶炼,奴酋乾隆采纳云南巡抚诺穆奏的建议,凡新开矿厂,“每年产铜二十万斤以上者纪录;三十万斤以上者纪录两次;四十万斤以上者纪录三次;五十万斤以上者加升一级;八十万斤以上者奏请升用”。到了雍正时期,滇铜年产四百万斤;至乾隆中叶,增至一千三百万斤以上。

    而随着各地矿厂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仅在云南从事采矿、炼铜的工人达十万之多。其中汤丹、大禄矿厂各自拥有矿工就有二三万。

    由此可见,一旦开放了矿禁,不但可以安置大量的人力,而且还可以让开矿产业在短期内迅猛发展,为国家带来丰厚的矿税。

    这些矿税都是从有能力开矿的门阀士族、豪强商贾身上收取,不会影响普通百姓,甚至普通百姓还会因为从事开矿工作,而收入大增,可谓是双赢之事!

    所以,此时天子刘洵非常坚定,开放矿禁之事势在必行!

    此时少府卿霍利说完之后,大司农耿寿昌、丞相韦贤、尚书令魏相三人也会深以为然,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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