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认为这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卑劣手段,胁迫原群主转让管理权限后进行的恶意篡改、违法操作,属于故意抹黑肖战先生个人形象的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后,因被告仲夏之月公司投诉,“XX”微博账号被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定义为“恶意营销号”而被关闭。
施某认为,被告仲夏之月公司发布的“声明”内容扭曲事实,还使用模糊指向、暗喻等方式
因在个人微博账号中称肖战粉丝群成员在群聊中使用违法头衔等,一微博用户被肖战工作室发声明称“故意抹黑肖战先生个人形象”,并被该工作室投诉至封号。
日前,该用户施某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肖战工作室及新浪微博关联公司。
4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则二审民事裁定书中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施某在微博发文的行为经被告肖战工作室关联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故本案因存在犯罪嫌疑,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据此,裁定驳回起诉。经原审原告上诉,2021年2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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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因被告仲夏之月公司投诉,“XX”微博账号被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定义为“恶意营销号”而被关闭。
施某认为,被告仲夏之月公司发布的“声明”内容扭曲事实,还使用模糊指向、暗喻等方式
因在个人微博账号中称肖战粉丝群成员在群聊中使用违法头衔等,一微博用户被肖战工作室发声明称“故意抹黑肖战先生个人形象”,并被该工作室投诉至封号。
日前,该用户施某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肖战工作室及新浪微博关联公司。
4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则二审民事裁定书中获悉,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施某在微博发文的行为经被告肖战工作室关联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侦查,故本案因存在犯罪嫌疑,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据此,裁定驳回起诉。经原审原告上诉,2021年2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
被“声明”及封号,微博用户提起名誉权诉讼
一审中,施某诉称,2020年4月21日,被告厦门仲夏之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夏之月公司”)通过微博名为“肖战工作室”的账号发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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