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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肆章 拼命是错的、挣钱是对的(三)

出去。

    这不是说印第安人“忍一忍”、“他们杀我,我们不要报复,我们要讲道理”之类,就能解决的。

    你印第安人不报复。

    那我不会雇人往脸上涂抹颜料、粘上羽毛、冒充印第安人,去把白人的商队屠了吗?

    当然,这是阴谋。

    而阴谋的产生,总有其原因。

    为啥边疆地区会有人定居?

    宾夕法尼亚可是不小,人口才多少呢?这么大的地方,别说装现在这点人口,就是再装十倍,也容得下。为啥那些人非要往边疆去呢?

    这就是陈青海说的症结。

    约翰·宾这样的先来者,先把地给占了、先把地给圈了、先把地给土地投机了。

    新来的人又买不起这些已经别圈占的地,那咋办?

    中国有句古话:苛政猛于虎也。

    宾夕法尼亚的情况,就是:地租猛于印第安人也。

    这群后来的人,买不起地、租不起地,又打不过地主……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想打。

    而是觉得,地是人家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我怎么能去抢先来者圈占的地呢?人家的地,人家要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买卖吗,坐地起价、就地还钱,人家不是不卖,而是我没钱买,这不很合理吗?

    后来的人,既支持私有制不可侵犯,又买不起东部沿海的荒地,那就只能大家一起向西。

    离开地主的地,去印第安人的地盘上,占一块地。

    这就又绕回到了那个“法权”问题。

    凭啥这块地是你的?

    按照自然法这一套学说,比如说,这块地,原本是荒地。我用劳动,把这块地变成了耕地,所以这块地是我的了。

    这倒也不是说不过去,最起码自圆其说。

    现在是,很多地压根就是荒地、压根就没有人类劳动的改造。先来的一群人扯了根绳一圈,说这块地就是我的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你们后来的得花钱从我这买地……这就压根说不过去了吧。

    在“边疆”的那群人,主要都是爱尔兰人、苏格兰人。

    爱尔兰变成了英国的殖民地。

    很多的爱尔兰人、苏格兰人,被圈地运动、爱尔兰种植园农奴化等问题,逼得只能离开故土,跑到北美。

    跑到北美一看,好嘛,靠海的地都有主了。

    又买不起,没办法,去边疆吧。

    去了边疆,印第安人肯定不乐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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