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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零章 死与复仇(二十)

    这种在欧洲的大放厥词,在大顺是允许的,并且是没有任何人反对的。

    因为,自从《盐铁会议》之后。

    私人铸钱、盐业私营、免除重商主义、避免官营、取缔消费税等等,本身就是大顺主流的书本上的政治正确。

    只不过就是大部分进了内阁的科举出身的,嘴上这么说,但是做起来不这么做罢了。

    说人话不干人事是一回事,  不说人话也不干人事,是另一回事。

    而且桑弘羊总体上是被批臭了的,大顺这群新学一派说起来自然是毫无心理障碍。况且,也甭管是不是“没能力”,总之大顺的国税,真的就不多。至于是没能力、还是不乐意,这些欧洲人上哪知道去?

    其实这事儿,很正常。

    和人种啊、传统啊什么的,  吊毛的关系都没有。

    历史上,  在明末,当然也包括满清前中期,私盐贩子一直是地方上默许的。

    很多官员是同情私盐贩子的,认为私盐贩子利国利民,是在践行盐铁之论里反对盐专营的政治正确的实践者。

    从袁世振改革纲盐法之前,一直到满清盐政彻底崩坏这段时间,“私盐无罪”的想法,一直在民间流传,也得到了一些士绅的官员在地方的庇护——除了拿钱分钱之外,这个真有“为理想而做”的一部分人,真不能一杆子全打死,是真有人在实践他们的认知和理想的。

    这和此时北美、爱尔兰、苏格兰、英格兰等“走私是没有受害者的犯罪、走私是利国利民”的思潮,是一致的。

    区别就是东边只能管着盐,别的玩意儿根本没能力管,接近一百万的生员,  都是赞同反桑弘羊主义的政治正确的,就算有法令他们也出于自己的正义和三观,  不会去管。

    而西边,  从布、到苹果、到酒、到烟草、到茶叶,全都能管到。毕竟连死了穿的寿衣,都必须得查验一下是不是用的本国呢绒,得出示发票,否则罚款15两,不准下葬。

    某种程度上讲,大航海时代,更是《盐铁会议》在两千年后的实践。能把死人穿啥衣服都管控的国家,把那些除了盐之外啥也管不了的国家,甩在了后面。

    不过,这些宏观层面的问题,可能需要大顺真正打碎了《航海条例》,大量的货物涌入不列颠和北美之后,才能重现1720年的纺织业失业狂潮.

    而现在,威廉·皮特,以及英国政府,面临的则是更为实际的、现实的、已经摆在眼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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