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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攻防心里(五)

    简单来说,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思想,算是“世子党”派。

    在北美的独立战争中,富兰克林“反英国议会,不反英国国王”。

    这里面的问题,就是“英国的主权是归属于英国国王?还是归属于议会?”

    如果英国的主权,归属于英国国王,那么在富兰克林看来,这是符合英国传统的“自由”精神的。

    即,英美共主,英国有英国的议会、殖民地有殖民地的议会。

    包括,在那个著名的《印花税法案》问题上,富兰克林也是站“抽象的英国”这一边的。

    但是,和博林布鲁克子爵为了反对辉格党寡头政治,而期待一个能够凌驾于议会之上的真正国王一样。

    掌控议会的人,也就是辉格党的寡头集团们,他们的理念是“主权在议会”——这当然比主权在国王、在皇帝手里,理论上要进步。

    但要注意的是一个现实,即实际上议会被牢牢控制在辉格党的寡头集团手里。也就是,由他们这个统治集团的小圈子,来统治英国。

    这就出问题了。

    如果,主权在英国国王,那么,英国和北美十三州的关系,是一个爹的两个儿子。

    如果,主权在议会,并且议会由辉格党寡头们控制,那么……北美十三州并没有在这个议会中有席位。

    话句话说,英国和北美十三州的关系,就是英国议会,统治着北美十三州,是父子关系,是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

    再明确点说,甚至可能有些拗口——后世的北美战争,在富兰克林的角度看来——【不是在反对英国国王,恰恰是为了恢复英国国王的主权】。

    类似的道理,可以类比于朝鲜国和大顺。

    朝鲜国的主权,在大顺天子的手里,但是不在大顺六政府的手里。

    如果天朝被侵略者攻击,那么朝鲜国想要开国、贸易、割地、租借等,必须要由天子许可,朝鲜国王无权开国、无权给予殖民者租界——按照西方那一套东西,就是这样的,这也是为什么《马关条约》的第一条,是朝鲜之独立,而不是别的。

    反过来,如果朝鲜国的主权,在大顺的政府手里,但朝鲜国的读书人却有没有科举入阁为官之资格,那么朝鲜国的士大夫反不反?

    按照富兰克林这一套主权问题的逻辑,大致是这样的。

    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富兰克林的出身问题。

    他出身在宾夕法尼亚。

    宾夕法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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