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心里很不服气,但大漠之上的六大部落,有谁不是如此?
当这样的事情成为习惯的时候,那就算不得丢人,而是规矩。
其实他很羡慕厌结,还带着嫉妒。
同时也掺杂着后悔……
白慎总觉得踏出这一步的,应该是自己才对,没想到却被厌结抢了先。
不论他日后怎么安抚部众。
是用酒肉还是刀锋。
厌结都是这部落中惟一的王。
再也不会有“司命”这样的人骑在他脑袋上,把盟主当做傀儡。
即使为了平和过度,也是由厌结立一个听话的心腹,把他当做司命。
但这个司命却是蹲在厌结脚下的,比他低了不止一等。
就和酒肆房顶上立着的酒招子一样。
看不看这招子,大家都知道酒肆是喝酒的去处。
但没有招子,总是有点怪异。
若是把挂招子的旗杆,每天砍断一点,让它渐渐矮下去。众人慢慢习惯了,这招子没有也就没有了,算不得什么。
循序渐进和突然为之是很不一样。
同样也能放在白慎身上。
他笃定厌结不会因为泄愤这样极为可笑的理由,突然杀了自己。
那样的话,他对整个漠南都无法交待。
步步蚕食,不但是最好的方法,也是最稳妥的。
想到这里,白慎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
他觉得这些马,都是厌结自己杀死的。
而他带来的人,自然也和这些马的命运一样。
白慎部落的战事,虽然都不是庸手,但这里毕竟是厌结部落的地盘。强龙不压地头蛇,厌结有无数种办法可以让他们消失。
说不定自己那些部下的尸体,现在正在某处黄沙下面渐渐被干燥,直至下场沙暴料临时,要是运气好,才能把他们吹出来,重见天日。
相比于打败一个部落,这些宝马再珍贵也不值一提。
兼并了白慎部落后,厌结部落就会成为漠南绝对的霸主。日后纵横驰奔,无论是马还是骆驼,都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厌结就可以集合两个部落的力量,一点点的将其他四个部落吞并至自己麾下。
甚至不用他亲自出手。
一旦白慎部落沦为了厌结部落的附庸,其他那四个部落定然会闻风而降。臣服有的时候比占领更为有用,这些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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