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当然也有他自己的盘算。
除了有司命撑腰之外,他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年轻。
安明足足比厌结年轻了十二岁,在王域中,十二年是一轮,足以让生肖全部转一圈。
在漠南,十岁的男孩就已经可以拿起弓箭和猎刀,跟随着各自父辈的身影,学习渔猎机巧。
十二年吗,可以改变很多事。
相比于厌结,安明拥有更多的时间。
更多的时间也就代表着更多的机会。
时间的长短不重要,时机要比时间更重要。
可要是没有足够长的时间,实际也很难出现。何况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可以抓住所有的时机,总会有错过的可能,因此谁拥有的世间更多,谁的胜算就越大。
厌结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老,但自从安明出现之后,就像他当时成为部落中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样,他终于感觉到了危机。这种危机感,是岁月是时间造成的。
可惜,安明选择站在了司命的一方,没有选择盟主。
不过年轻也不往往都是好事。
年轻人往往急躁,考虑不周。
即便蛮族中人大多脾气火爆,但上了年纪的人总是要比年轻人更加平静些。
厌结比他大十二岁,这十二年里,经历过的人和事乃至战斗,都数不胜数。心境自是要比安明更加沉稳,考虑问题也更加详细周全。
所以他也在等一个时机。
等安明安耐不住心境,出错的时机。
刘睿影还在等厌结说事,但厌结用手敲了敲桌子,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来。
他起身走到就寝之处,从博古架上的那些马头里,第三层,从左往右数第四个马头的头骨中掏出一块兽皮。
兽皮摊开,放在桌案上,刘睿影看到这是一幅画。
应当不是画在兽皮上的,而是有人将其临摹了下来。
“这是厌结部落中一直留存下来画的,具体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这种兽皮其实总共有十二块,其他部落中都是由司命掌握。我的这张是趁他不在营帐时,偷偷临摹下来的。”
厌结说道。
刘睿影举着灯盏,仔细看起来。
兽皮的触感很是柔软,但仅靠触摸却无法知道是什么皮质。
临摹的笔触也极为粗糙幼稚,而且因为存放日久的原因,很多地方已经变成了漆黑一团,好在这是厌结亲自临摹的,话中不清楚的地方,他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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