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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空花阳艳【四】

��陈四爷不至于这么做。

    告密这种事,太过于下流,上不得台面。陈四爷就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也不会如此行事。

    但对于现在的金爷而言,人早就被归位了最不可靠的一类。

    相当初他还在震北王域的矿场中顿顿有酒有肉,风流快活之时,他的妹妹,那位老板娘九层提醒过他莫要太过于铺张惹眼,否则总会有人看不顺眼。

    这道理很是浅显易懂,没读过书的孩童都从长辈的嘴里听过。

    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不用说金爷无论是在青府中还是在戈壁滩的矿场上,却是从没穷过。

    因为在青府中的种种事端,金爷对于亲情有种极为癫狂的执念。即便没有任何血缘,只要在酒桌上能聊得来,就连还不错的年轻人,他大手一挥,却是都将其收为了义子义侄。

    这么多年过去,他自己都算不清究竟收过多少义子和义侄。其中大部分,都是来去匆匆的,蹭几顿酒饭,再从金爷手里骗过些盘缠,就自此无影无踪。

    唯一跟在他身边的,却又在驯鹰时莫名其妙的死了。

    现在想想,那或许就是个先兆。

    任何事情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都必定会有引子,这个引子。就是所谓的先兆,若猜透了,则可以避免。

    但金爷当时除了悲伤和愤慨之外根本没有往别处去想。

    爱喝酒的人,用以发泄情绪的方式里,喝酒都是排在第一位的。

    所以金爷为此喝了很多酒。

    即使没有情绪起伏的时候,他喝的酒也不少,但遇上这样的事情,却是要比平常多得多。

    一来二去的,不断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落的这么个狼狈下场,也算的上是自作自受。

    脑袋里思绪这么一转,金爷闭上了眼睛。

    双手悄无声息的放开酒杯,抽离桌面,放在膝盖上,攥紧了拳头。

    无论到什么时候,他都不是坐以待毙的性子,却是要握紧刀锋,拼到最后。

    肉可以被刀剑一点点刮去,血也可以流干,唯有这骨头一丝一毫都不能软。

    就像一位刀客,从他练刀开始,握住刀锋并不难,握紧也很容易。难的是到了最后关头,仍旧不放松。

    虽然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但若已经是俊杰,何必去识时务?要么被这世道损毁,要么就挺身而出去改变。哪怕只有一瞬间的光芒,昙花一现,也在所不惜。

    现在他的手里已经没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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