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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西洋控尸术

出现孤坟。

    相传,在汉朝,阴婚就已经开始了。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阴婚,是曹操为儿子曹冲操办的——也就是小学语文课本上称象的小曹冲,这位少年天才十三岁就因病去世(也有说是被曹丕害死的,新版“三国演义”便是采用这种说法)。儿子死后,曹操悲伤万分,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唐朝时期,阴婚就广泛存在了,宋代的一些志怪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记载。宋元明清直至民国时期,阴婚习俗一直盛行,相传蒋介石的弟弟也曾配过阴婚。

    流传在桂西的马山、上林一带。《岭表纪蛮》曾有这么一段记载:“隆山(今马山)土俗,子死后,家若不安,即择一年龄相当的女尸,与之合葬,谓子得偶,不再为祟于家庭。斯时,亲朋必贺。男女两家亦各以姻谊关系,联为戚好。如此者,谓之‘暝婚’。”

    据说,过去某家有男子,年纪已到婚龄(一般是十三四岁以上),未曾娶妻而死。死后家中不断出现灾难,巫婆仙姑认为死者鬼魂作怪,要求父母在阴间讨个媳妇。

    于是找个末出嫁而死、年龄相当的女尸,两家经商定,送一些礼钱女家备酒席,并择日派人把女尸迁到男尸墓坑合葬。在送女尸过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场面犹如娶亲,甚为隆重。

    宋代,阴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有记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

    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礼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冲击才逐渐消失。

    清末民初的北平仍有阴婚风俗的残余现象,还有个别家庭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家亲家,谓之“骨尸亲”。

    早年,这种“婚礼”的迎娶仪式多在夜间举行,抬着一顶纸轿子,由单鼓、单号、单唢呐吹奏前引。有时,人们正在安睡之际,忽被街巷里的鼓乐吵醒,原来是“搭骨尸”的。

    有的则不同于这种形式,但仍用八抬大轿,全份金灯执事,原来只娶一张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后,还有仿照“文明结婚”仪式,用西乐队前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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