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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以权制权

开支上不用走财政部的路子。诸位想必也清楚,以往费用案子如果要销案,地方先是要统计造册,然后要报部审议,最后才能冲销入账。这当中,还涉及到地方银两成色与京库平的换算。涉及到往返折腾。若是稍微有点纰漏,这来回拖杳,没个两三年根本不能销案,碰到胥吏不良,故意刁难,更是烦上加烦。兄弟原先也是一方大员,深以为苦……”

    徐世昌先诉了一通苦,这通苦一诉。台下众人便深有感触:原来报部审议销案当中有很多猫腻。特别是军费案子。不将户部财政部地贪官污吏关节打通,休想报销,到时候拖上数年,弄得人筋疲力尽还惹来一身臊。而且由于各地通用的银两标准与京库平不同,光是换算、损耗折记都令人头大。

    除了报销之外,解款进京同样也是麻烦。延误的话轻则降级、降职,重则撤职查办。所以各省都非常小心,但财政部的不良官吏趁机要抰,借口成色不足、数量不符以刁难,目的就是一个,让地方拿出银钱来贿赂,只要好处一到手,成色不足马上就不存在了,数量即便不符也能先呈报上去然后慢慢修正。

    一条报销、一条解款。原本是两条财政监督的善法就这样成了敛财之道。台下的议员中很多都熟谙官场之道,对徐世昌这番不留情面的点破与鞭挞深以为然,只是未免太折损了财政部。大家伙都在看着财政大臣载泽。

    但是。载泽依然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丝毫没有气

    样——今儿这是怎么了?泽公撞邪了?

    嘀咕归嘀咕,再怎么不对劲也只能埋在心里——难道还能凑上前去问一声:“泽公,徐总理在拐弯抹角指责财政部呢,您怎么没个响声?”

    但徐世昌补充说明地后一条,立即让人感受到了分量:

    “按照中央税制和地方税制地划分,朝廷对地方收支不加干涉,惟加以监察督促。如何监察呢?方法有三:第一,地方从维新四年开始,同样需做地方预算、决算案,报本省议局审议通过,不被认可者则予以撤换行政长官之责;第二,每年经费核销,虽然毋庸报部审议,但须将审核清单报财政部备案审查,若有不法行径,予以纠核之;第三,监察院将汇同财政部组成地方清查核算监管小组,派遣钦差大臣予以实地检查、清理,若有问题者,一律撤职查办。”

    别的都还好,一听“监察院”三字,台下一起竖直了耳朵,脸上却是恍然大悟的神色——难怪朝廷如此放权,原来是捏着如此利器呢。官屠不出则已,一出必然是血雨腥风、牵连一片,而官屠作为命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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