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卖字?前世的自己喜爱古文,倒是练得一手好字,最喜欢的却是瘦金体。虽然称不上什么大家,但瘦金体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是一种完全的新字体,自己写出来,那就是独一份,就算说是自己开创的也没有人怀疑!
凭着这个,张轩相信各大书店一定会收的,肯定不愁卖!
但仔细思量了一会后,张轩摇摇头,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
现在的自己,没权没势,自保能力太弱。到时候被有心人盯上,很可能会小命不保!
这可不是张轩危言耸听!开创一种新字体啊!多么有诱惑力啊!古往今来,能独自开创出一种字体的人,屈指可数,就算这个人拥有千种过错,万般不是,也足以让他青史留名了。试问,又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住这样的诱惑呢?
正所谓,不是不敢犯罪,而是成本太高。
如果利益超乎想象,那么必然会有人铤而走险。而在这个追求名声的古代,人们对于“名“的追求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利”,而“青史留名“就是最大的“名“。
而且,张轩还不是什么大危险!现在的张轩,不过是个连秀才功名都没有的十六岁平民少年而已,到时候,就算张轩站出来,说这字体是他开创的,也根本不会有人信!
甚至,那个得到这个字体的人,为了自己的名声,直接将张轩一家无声无息解决掉都有可能。
想来想去,也只有上街摆摊写字了!给人代念书信并写回信,或者写写对联什么的,空闲的时候还可以复习备考。但具体什么情况还得亲自去看看才行,不要到时候连自己都养不活。
想想自己也是够悲催的,原本一个父母双全,身家千万的富翁,整天优哉游哉的包租公。成了现在这个孤儿寡母,家徒四壁,仅剩的两个下人连带主母还都得上工的文弱书生。
“也许,过目不忘这个能力算是仅有的一点安慰了!”
想到就做,张轩也是个果断的人,于是立马收拾了一下自己,背上书篓(古代的书包),七转八拐,沿着日渐熟悉的宅院小路,来到前厅。
果不其然,母亲李氏正在前厅织布,至于宝儿则不见人影,也不知道是忙着什么还是给人家刺绣去了。
“娘,孩儿最近在家读书觉得有点苦闷,想上街走走。”自从那天之后,这句娘喊得是越来越顺口,也越来越真诚了。
“轩儿啊,身体可是大好了吗?出去走走也好,大病初愈,整天闷在屋子里也不好。来,这些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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