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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君子报仇 十年不晚

,又要收拾东西逃命去了。我这酒馆的本钱都没赚够……”

    ……

    ……

    张明月依稀记得司马云三年前将他从大漠中带回来的时候,那一年他十二岁,本该在学堂里学着四书五经各种学问的年纪却跟着司马云做起了这样刀口舔血的营生,从不会用刀成为一个武道六品的家伙,司马云曾经无数次问他为什么人都快死了还死死的抱着一把刀,张明月也说不上来,他记不清楚十二岁之前所有的事情,更记不得为什么会躺在大漠里,只记得他那一年十二岁,只记得脑海中无数次重复出现张明月三个字。

    并且将三个字刻在了刀身上,算是一种提醒,这张明月如果是他自己,那若是遇到了故人,认出来之后兴许能想起一些什么来,若是仇人,那也无妨,从仇人这里也能扒出一条线,这么一来二去总会搞清楚他的身世。

    这三年来从北魏最遥远的大漠,到南方的南城,两人就这么相依为命走过了大大小小几十个郡县,依然没能找到真正能安身的地方,不是天灾就是**,张明月也乐的四海为家,倒是欠司马云的救命钱却像是怎么都还不完一样,每次接活儿的酬劳都会被司马云以各种名义折扣下来,就比如说这次离开南城,腹黑的司马云愣是从九两银子当中又扣下了五两作为这次逃离南城的经费,也就是说这五条命就换了四两银子。

    两人在收拾了一番确定没有落下什么东西之后趁着夜色的掩护出了城,直往东而行。取之东方日出,代表新生的意思。

    “真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打晕守城的士兵,抢过来两匹快马之后,两人倒也不急,就在官道上慢悠悠的走着。

    他们倒不担心官兵会追上来,事实上一个郡县的官兵在这种时刻最主要的任务是压制城内百姓因为饥荒而引起的暴动。

    “怎么?小子,你才过了三年这样的生活就厌倦啦?”

    司马云别过头笑着问道,东方已经泛起了白肚皮,看样子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说不上厌倦,只是有点迷茫,找不到将来应该做什么。”

    张明月捋了捋肩膀上的伤口,稍微舒服了一点之后轻声说道。

    “在遇上你之前,我有一份还算稳定的活儿干,说不上多厉害,至少不用四处漂泊,在那个时候我有一个朋友,他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来找我喝酒,不过后来我们没了联系,他告诉过我,有些人天生就已经注定了他这辈子该干什么,比如你。”

    司马云将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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