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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宿命狗血诗的加强版

    用现代的观点来解读,“娶”字,等于纣王想高攀女娲这位神祗;“取”字表达的,是纣王只想要女娲当“小三”,名份都不准备给她一个。

    “不记得了。”面对如此重大原则问题,梓星打死也要守口如瓶。

    梓星打量着脑门似乎还在冒烟的绝色女子,暗想: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修真者吧?而且出身修真大派,随师长见过女娲。从此,大好青年沦为女娲的死忠崇拜者。哎哟,糟糕了。真是那样,得打消他向女娲“打小报告”的念头才行。

    “别太较真了好不好。故事里国君所在的国家,男儿们率意行事,口无遮拦的人比比皆是。那个国君作的诗还不算出格的,就说一位绰号‘红楼呆霸王’的薛蟠,他作的长短句更要令你听了哭笑不得。”

    “什么是长短句?”绝色女子蛮有好学精神。

    梓星额头大汗。

    “就是在一首七言诗前头,分别安上‘女儿悲,女儿愁,女儿喜,女儿乐’四个前缀,意思要连贯、通畅;尾字再压个韵就好了。总之,也可以算是诗的一个门类。”梓星尽量用对方能理解的话来解释。

    “那个薛蟠作了首什么样的长短句?”

    这种狗屁不通的东西也叫诗吗?

    比起这些粗俗不堪的玩意,那位国君在女娲庙吟的那首“渎神”诗,简直可以归入“正经八百”的行列。

    “太疯狂了!太不可思议了!”绝色女子一副受到重大打击的样子。

    当年目睹家园被位列“十二祖巫”之一的癫佬一头撞毁,绝色女子受到的震撼,跟现在这首歪诗带给她的强烈感觉,可以分列前两位。当年是被天塌地陷的情景吓得要死;现在,则是恶心得要死!

    梓星笑眯眯打量着眼前人备受打击的可怜相,心里道:“哼,小样!你这个女娲的死忠信徒,脑浆都固化了,连一首调节生活情趣的打油诗都排斥。哥吟这首《红楼梦》中薛大呆子的‘无敌夺命诗’给你听,看你还好不好意思向女娲打小报告。”

    梓星心里快感如潮。谁说男人不能小心眼?

    就在梓星洋洋得意之际,忽觉左胸传来一阵奇痒。典型的乐极生悲。

    他下意识地抬手就要去胸部抓痒。

    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梓星忽然想起来了:犹如有一万只蚂蚁爬动的部位,不正是他少了一颗心脏的部位吗?

    按照生活常识:伤口愈合、新肌生长时,会有痒痒的感觉。

    可是,他连心脏都没有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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