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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孤儿团

儿过上好生活。他做得不比伊迪丝差,当然,赚钱的手段激烈了点。”

    诈骗银行上千万,已经不能用“激烈了点”来形容吧?

    “那他和伊迪丝?”听闻孤儿团内部分裂,李尔略感吃惊。

    “分裂是分裂,不过是彼此的价值观不同而已。”西蒙小啜一口红酒,“他们的向心力还是很强的,这点是我最佩服伊迪丝的地方。只要他们中有一人出了事,其他人肯定会全力救援,但犯下的错不能触犯伊迪丝当初设下的规矩。其实他们的规矩和家族的规矩几无差别,也从不触及家族的利益。嗯,家族很多利益他们并不清楚,有时候还是会发生摩擦,大多数情况下大家说明白就没事了,所以我们一直相安无事。”

    “这是说……孤儿团差不多等于家族的分支?”

    “可以这么认为,彼此合作,家族有事要他们帮忙通常不推辞就是。”西蒙忽然抬头狡黠地笑了起来,“老头子曾寻求过他们的帮忙,比如那位《纽约时报》记者的真实身份。”

    李尔没理会西蒙的调侃,猛地睁大双眼:“孤儿团在fbi有人?”

    “十五个大学生,其中一个被fbi看中并不出奇。”西蒙如此说道,“千万别小看伊迪丝,她是天才,尤其在管理人员的方面。你看,孤儿团虽然四分五裂,但他们的人员分布很合理也很均衡,商界有人,政府也有人,文化界也有人,跟更恐怖的是,这并非伊迪丝要求的,而是他们自主做的。”

    这哪里是解散,根本是有计划地把触角延伸到各处!发展十几二十年,倘若伊迪丝威信不减,一旦她提出要求,一个庞大的家族将会在短短时日内建成。

    正如西蒙所说,这些都不恐怖,最恐怖的是孤儿团成员进入各行各业并不是因为伊迪丝的命令,而是他们自发的。这代表,孤儿团形似散,实则更为团结,每一个成员都在期待伊迪丝再次归来统合他们。

    老头子是在伊迪丝十四岁那年说她无需他人保护的,言下之意,她在十四岁时便已成为孤儿团无可替代的领袖?

    “再给他们二十年,不,十五年,孤儿团会成为白宫都害怕的庞然大物。”西蒙满是感慨,“可惜了,伊迪丝对此毫无兴趣。否则再过十五年,我很想和她比比,到底是她厉害还是我厉害。”

    “你电影看多了吧?”李尔白了西蒙一眼,“拜托,你是军师,别玩什么个人英雄主义。”

    “也就想想而已。”西蒙颇感可惜地摇摇头,“人是会变的,他们等了她九年,可她一直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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